今天才知道俺大电气学会主席居然是一女子

楼主

孤独的小鱼 [离线]

2★★☆☆☆

发帖数:363 积分:1867
11楼

不用楼主同意

      
发表于 2008/9/29 23:58:59

lsp1982 [离线]

1★☆☆☆☆

发帖数:329 积分:1698
12楼

落落秋姐你们仨好好把删帖标准研究一下统一一下标准吧,怎么会有人申请就删除,楼主投诉就恢复,在有人申请还删,这算什么。。

      
发表于 2008/9/30 6:12:51

塘沽龙 [离线]

1★☆☆☆☆

发帖数:317 积分:1644
13楼

定了。对于各类隐私,本人或者本人认识的人要求删帖就予以删除,否则就不删。
没办法,楼主不高兴。把人家的名字和徐显明比。我们理亏。

      
发表于 2008/9/30 10:32:04

ejash [离线]

0☆☆☆☆☆

发帖数:292 积分:1518
14楼


那你就让他知道,反正找出lz不是难事

      
发表于 2008/9/30 18:04:55

super39 [离线]

1★☆☆☆☆

发帖数:322 积分:1663
15楼

LZ头像都在那摆着还用找啊,见过的都认识……

      
发表于 2008/9/30 19:35:55

KB李丽萍 [离线]

1★☆☆☆☆

发帖数:331 积分:1708
16楼

你们这样有意思么?都给出删帖理由了还给,理由也没有不合理。。
算了算了我匿了

      
发表于 2008/10/1 2:53:37

naoqiang [离线]

1★☆☆☆☆

发帖数:329 积分:1685
17楼

你觉得没有不合理有人觉得不合理。怎么办?一堆人还要求定下统一标准,那标准出来了,就这样。


      
签名档

派遣寂寞

发表于 2008/10/1 5:32:43

无独有偶 [离线]

1★☆☆☆☆

发帖数:348 积分:1793
18楼

呵呵,闹剧

      
发表于 2008/10/1 10:48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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